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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区防疫应急指挥中心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布时间:2024-07-18 20:38:28

滁州市琅琊区防疫应急指挥中心设计项目

           

 

       人: 滁州市琅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0 10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信息 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6

一、总   5

二、招标文件 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7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8

 合同协议 19

 投标文件格式 34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40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信息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滁州市琅琊区防疫应急指挥中心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邀请供应商方式:公告

预算金额设计费约59万元

最高限价:拾玖万元整(¥590000.00 元)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设计总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1、项目中标后,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最终方案;

2、方案成果经评审或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后,3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3、施工图完成后,10个日历天完成图审。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的上技术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18日至2020年1027

领取方式:潜在投标人网上自行下载谈判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2、开标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五、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滁州市琅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99号政务大楼

联系人:张玉峰

联系方式:18098359929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1825505320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A.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名称:滁州市琅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张玉峰

联系电话18098359929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255053202

3

项目名称

滁州市琅琊区防疫应急指挥中心设计项目

4

建设地点

滁州市琅琊区

5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比例:100%

6

招标范围

1、整体项目的设计含勘察、测量、环评、工程估算、规划设计、总平面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日照分析复核报告、施工图设计(含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方案施工图设计。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建筑不含室内精装修、结构、幕墙、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强电(不包含10KV供配电系统)、弱电(仅预留容量)、抗震、防雷、室外总体、景观及照明、道路工程、绿建设计等专业设计,设计深度均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要求执行。

注:①成交供应商若不具备勘察、测量、环评、相应资质的,可另行委托经采购人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服务,其服务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②成交供应商若不具备上述相关专业的设计资质,可另行委托经采购人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设计,其服务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在采购人实施规划、方案的报批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报审过程中,配合采购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报审所需的专业图纸及相关报审资料,并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政府意见征询、报审及报批工作。

3、成交单位需委托具有图纸审查资格的部门对本次采购范围内所有施工图进行图审并完成备案手续,该费用均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进行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7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8

设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1、项目中标后,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最终方案;

2、方案成果经评审或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后,3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3、施工图完成后,10个日历天完成图审。

9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10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的上技术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2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4

质量标准

合格

5

 

 

 

标人资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的上技术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一 份,副本  份。

7

勘察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对现场不清楚或有异议可咨询招标人。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0.1万元,开标时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采用现金形式,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退还方式: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价*10%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帐等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或商业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方式

银行保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履约担保》):

1、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

2、须从成交人基本账户办理

 

3、须由滁州本地银行或在滁州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

4、须有保函编号

5、须加盖银行公章而非银行业务专用章

 

6、须按照银行格式规范填写  

7、履约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函的,必须在本地保险公司或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开具 。

8、履约保证金采用第三方担保的,必须在经采购人认可的担保公司出具。收款单位:成交后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成交后另行通知银行账号:成交后另行通知

缴纳时间: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取消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本次采购范围内所有图纸的图审30 日内无息退还;②采用保函方式:保函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本次采购范围内所有图纸的图审止,如果本合同提前终止,履约保函应在终止日后满三个月后由采购人准许后撤

销。

1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202010271500分     

地  点:滁州市琅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议室

11

开  标

开标时间:202010271500

开标地点:滁州市琅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议室

12

中标价

经投标人确认,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投标总报价作为中标价

13

付款方式

方案完成并通过审批,付至合同价的3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图审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综合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

14

招标代理费

项目招标代理费用7080,专家评委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上述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

 

 

 

 

 

 

 

 

 

 

 

 

 

 

 

 

 

 

 

一、总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滁州市琅琊区防疫应急指挥中心设计项目

   招标单位:滁州市琅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2本项目招标规模:设计费约59万元

2.招标范围

2.1滁州市琅琊区防疫应急指挥中心设计项目

3.编制规范 

3.1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

4.设计周期要求

4.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1)项目中标后,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最终方案;

(2)方案成果经评审或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后,3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3)施工图完成后,10个日历天完成图审。

5. 质量要求

5.3 符合相关规定

6.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6.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6.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的上技术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金来源

7.1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已落实。

8.标段划分

8.1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9.招标方式

9.1本项目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10.计价方式

10.1本项目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 

11.评标办法

11.1本项目评标办法: 经评审最低价法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的组成

13.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13.2除13.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3.3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4.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具有约束作用。

14.2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0年10月19日11时前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62291872@qq.com ),招标人将在2020年10月20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各投标单位,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4.3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5.1踏勘现场

15.1.1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5.2投标预备会

15.2.1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对现场不清楚或有异议可咨询招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格式见附件)

16.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6.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6.4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及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6.5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6.6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16.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16.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17.投标报价

17.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有内容的一切费用,服务过程中若产生差旅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7.2本项目的设计费用的最高限价为为伍拾玖万元整(¥:5900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7.3供应商的报价包含勘察、测量、环评、工程估算、规划设计、总平面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日照分析复核报告、施工图设计(包括采购范围的各专业设计)、图审费、专家评委的评审费(费用按安徽省和滁州市发改委同类评审费用标准)。

17.4 投标报价书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编制

18.1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19.1.1投标文件应当密封装订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在一起。

19.2投标文件的密封

19.2.1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内。

19.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19.3.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项目名称。

19.3.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间:202010271500

 点:滁州市琅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议室

21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①第一次报价为投标人在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中填报的报价;

②第二次报价为投标人响应文件评审合格后,由谈判小组分别组织投标人进行谈判后的最后一次报价,谈判结果以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为准。

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

22 投标有效期

22.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22.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2.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23谈判保证金

23.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保证金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23.3现场退还未中标单位的谈判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谈判保证金。

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24响应文件的编制

24.1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4.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5响应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4.6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5投标

25.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1.1响应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5.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中包装袋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26 响应文件的递交

26.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6.2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6.4招标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6.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6.6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6.7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6.8投标人撤回响应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26.9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7. 开标

27.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并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

27.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主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场;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开标结束。

27.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8. 评标

28.1 谈判小组

28.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1.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28.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8.3评标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9. 合同授予

29.1 定标

29.1.1成交人的确定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 中标通知

30.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公章后方可发出。

30.3采购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和其评审排序。

31履约担保

3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2 签订合同

32.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7.1条规定所确定的成交人。

投标人所派出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中标)工程;

32.2招标人和成交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2.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成交人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2.3  除法定情形外,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确需变更的,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不低于响应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的变更,应经项目单位审核同意后,报行业主管部门网上变更。变更前的项目负责人半年内在本市区域内不得作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或作为项目负责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33. 纪律和监督

33.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3.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3.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3.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3.5 投诉

33.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3.5.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在开标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资信证明文件评审

条款号

审查内容

评审标准

1

审查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现场查验

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检验标书

企业资质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及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检验标书

1.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建造师(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②企业资质证书;

③拟任项目负责人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⑤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温馨提示:

1)请投标人认真准备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材料不全或复印件不清楚等造成无法确认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标处理。

2.审查办法

1、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谈判小组)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响应文件不全或经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投标人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4.审查结果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设计任务书 

1. 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①第一次报价为投标人在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中填报的报价;

②第二次报价为投标人响应文件评审合格后,由谈判小组分别组织投标人进行谈判后的最后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谈判结果以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为准。

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

1.2谈判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推荐最终投标总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最终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最终投标总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时,由招标人或谈判小组主任委员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

2.谈判小组的职责

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应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各评委必须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谈判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谈判小组应加强对报价合理性审查。评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程序

 评标先做准备工作,先进行资信标评审,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

3.1评标准备工作

谈判小组熟悉评标工作情况:

1)阅读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项目情况材料。

2)阅读、研究谈判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谈判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2商务标评审

详见商务标评审表。

3.3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资信评审、商务标评审后,按投标人的最终有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4.评审内容

4.1商务标评审

只有通过资信标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二、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规划条件

1、用地位置该地块位于来河路与宝山路交叉口东南侧

2、面积用地 10.6(具体面积以土地勘测为准)。地上建筑面积约1.0万㎡,地下建筑面积约0.5万㎡。

3、用地性质公共服务用地

4、建筑限高以规划室外地坪土 0.00计算,地上限高36米。

5、绿地率不小于 25%

6、容积率不大于 2.0容积率计算以《滁州市经营性用地开发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则》为准。

7、建筑密度不大于 30%

8、建筑间距建筑间距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滁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9、总平面布局要求沿来河路宝山路各设置一个机动车出入口,开口宽度不大于10米。并按照有关规范,组织好人流、车流及消防疏散的道路系统。

10、停车泊位按照《滁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配建。按照不低于机动车总停车位总数 20%的比例完成充电桩配建。

11、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宝山路红线宽50米,绿线宽20米;来河路红线宽40米,绿线宽15米。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应符合《滁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12、配套设施建设要求配套建设按照部颁规范要求设置供配电用房(设施)消防栓、环卫设施、汇聚机房各工程管线应统一规划设计,采用地下铺设,雨污分流。

13、城市设计及景观要求建筑立面应简洁,建筑风格、色彩、造型有机协调。景观和绿化方案应报审,与房屋建设同步规划核实。建筑应统-一设置空调机位。

14、其他要求应满足消防、环保、抗震、防灾等相关部门要求。

15、规划设计要求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规范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符合《滁州市建筑物外立面规划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成果文件满足规定要求。

二、设计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国家及各行业设计规范、规程、行业条例及项目所在地方规定和标准。

2.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批复文件、给定的技术条件和意见要求。

3.本项目红线图、地形图、规划资料等。

4.其他必要的资料等。

 三、设计与服务内容

1、整体项目的设计含勘察、测量、环评、工程估算、规划设计、总平面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日照分析复核报告、施工图设计(含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方案施工图设计等)等。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建筑(不含室内精装修)、结构、幕墙、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强电(不包含10KV供配电系统)、弱电(仅预留容量)、抗震、防雷、室外总体、景观及照明、道路工程、绿建设计等专业设计,设计深度均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要求执行。

注:①成交供应商若不具备勘察、测量、环评相应资质的,可另行委托经采购人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服务,其服务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②成交供应商若不具备上述相关专业的设计资质,可另行委托经采购人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设计,其服务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在采购人实施规划、方案的报批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报审过程中,配合采购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报审所需的专业图纸及相关报审资料,并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政府意见征询、报审及报批工作。

3、成交单位需委托具有图纸审查资格的部门对本次采购范围内所有施工图进行图审并完成备案手续,该费用均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进行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四、设计周期及成果文件

1、设计周期

设计总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1)、项目中标后,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最终方案;

2)、方案成果经评审或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后,3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3)、施工图完成后,10个日历天完成图审。

2、成果文件

1) 设计说明,包括工程概况、场地现状分析、设计构思、占地总体规划、总体布局设计说明、各专业(建筑(不含室内精装修)、结构、幕墙、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强电(不包含10KV供配电系统)、弱电仅预留容量抗震、防雷、室外总体、景观及照明、道路工程、绿建设计等专业设计说明、关键技术说明、技术经济指标等。

2)建筑方案图册(不少于3份,A3图幅,包含文本及说明书)

3)表达设计意向的效果图不少于3张(总平面规划图1张;鸟瞰图1张;人视角沿街效果图1张;图幅为A1。)

4)工程估算书(不少于3份)

5)全套施工图(含采购内容中各专业,CAD电子版)8份

6)日照分析复核报告(不少于3份)

7)勘察、测量的成果文件(不少于3份)

8)环评报告(确保通过备案)

9)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设计单位职责

1.根据合同要求,组建设计团队,明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联络人人员满足相关规定

2.配合采购单位要求,明确工作方式,阶段成果汇报、过程跟踪等。

3.制定设计计划及设计成果计划,报采购单位批准后实施。

4.配合采购单位的设计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采购单位汇报设计成果及存在问题。

5.配合采购单位报批报建及与采购单位相关单位配合等方面的工作。

6.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保证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达到要求,确保设计质量。

7.按计划交付设计成果。

8.参加采购单位组织的方案论证、专家评审,落实评审意见。

9.配合政府及公共事业部门、采购单位及其他顾问单位的审查工作。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PRIVATE}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PRIVATE}<div>序号</div>

<div>分项目名称</div>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div>估算总投资
(万元)

费率
%

估算设计费(元)

<div>层数</div>

<div>建筑面积
(m2)</div>

<div>方案</div>

<div>初步设计</div>

<div>施工图</div>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PRIVATE}<div>序号</div>

<div>资料及文件名称</div>

<div>份数</div>

<div>提交日期</div>

<div>有关事宜</div>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PRIVATE}<div>序号</div>

<div>资料及文件名称</div>

<div>份数</div>

<div>提交日期</div>

<div>有关事宜</div>

1


满足发包人需求



2


满足发包人需求



3


满足发包人需求



4


满足发包人需求



5


满足发包人需求



6


满足发包人需求



7


满足发包人需求



......


满足发包人需求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为: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6.1.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设计费。

6.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6.1.6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6.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6.1.8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6.1.1、6.1.2、6.1.4、6.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6.2.2设计满足合理使用年限要求。

6.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6.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最高不超过设计费总额(扣除税金)。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负责做好设计变更、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

6.2.6若中标人未具有相应专项设计资质的,由中标人负责将其专项工程设计分包给具备相应的专项设计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分包设计单位的选择必须经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迟一天,从设计费中扣除3000元违约金,延期达到50%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一切损失。

7.4设计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人员配备情况表安排相应人员进行该工程设计,不得更换其中的任何一个人,否则将处予设计人5000元/人的违约金;发包人因设计人所派人员设计能力不善未能满足相关设计服务而要求更换人员的,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更换,同时招标人将处予中标人5000元/人的违约金,上述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码:                        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行:                        行:

号:                        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见:

 

          (盖章)                    (盖章)

     号:                    人:

期:  年 月 日  鉴 期:  年 月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及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址:                                    

成立时间:              _日

经营期限: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2、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者近三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

、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交、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项目或在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情形。如有,项目在我市区域内的,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项目在我市区域外的,保证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起开始计算7日内,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如我公司中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及国家住建部和人社部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2019]18号)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将人工费部分按规定汇入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由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建筑工人

十四、我公司拟任项目负责人不是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负责人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3、投标函

: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大写)          (小写)      承担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 ,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的相关服务工作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设计内容。

3、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万元作为履约担保。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期:                                 

通讯地址:                                 

                    真:          

 

 

 

 

 

 

 

5 二次报价单(打印盖章签字带至开标现场填写)

竞争性谈判二次报价单

序号

名称

事项

1

项目名称

滁州市琅琊区防疫应急指挥中心设计项目

2

报价次数

     第次报价

3

报价时间

2020                

4

  总报价

(人民币)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5

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谈判文本,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备注:1、投标人投标文件报价应在控制价范围内,报价不得高于原投标文件报价,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谈判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滁州市琅琊区防疫应急指挥中心设计项目的谈判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人:滁州市琅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办人:张玉峰

联系电话18098359929

 

(单位盖章)

2020年1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杨工

联系电话:18255053202

 

 

                                     (单位盖章)

2020年10